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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 14:0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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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于是在精神意识与物质理性的内涵里“自在物质”【性质】就留存下来。
注释:“顿拉底”是“杜尔的”的复数,其原意为“余淀”,它就是指的沉淀在所有流体的底层的那种具有密度的混浊物。如香油淀质。这里只用“性”这个词来表达那种余淀物质乃是因为它虽然相对精神本质而言,它是稠密的浑浊体。但是它相对物质实体来说它却又是一种稀弥体。如果有人说:精神意识与物质理性两者都是穆罕默德的光辉。从而这种光辉又是真一之光,在这种光辉里当之没有稀弥浑浊稠密的阴影,正如安拉说:“安拉乃是诸天与大地之光”。那么怎么在穆罕默德本质的光辉里还会存在着浑浊的余淀阴影呢?我们说:穆罕默德的光辉虽然属于真一之光,但是它要凭借“发生”与“创造”的属性来表述,因此在其中就必然要出现浑浊的余淀阴影。正如圣先知说:“安拉创造了具有阴暗面的事物”。另一个原因是所谓真一主体乃是凭借善与恶的性格而表述的。在穆罕默德本质里的所有光明都是属于一种善的德性,所有的阴暗面与混浊物都属于一种恶的德性。上述这些就是属于本质运动中的第三个环节【见图7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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