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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 穆罕默德·哈比卜·尔里米 演讲
第三十三篇 当防止大罪、谨防小罪
一、对十一样大罪的判定
第一件大罪是以物配主。以物配主里最隐蔽的就是沽名钓誉,就像在黑暗之中黑石头上的蚂蚁一样,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犯了以物配主的罪过。以私我来行教门,以今生的目的来行教门,以真主以外的来行教门,就可能落入以物配主里,有意的、无意的、有形的、无形的都可能发生。
(提醒杀害无辜之事,《古兰经》云:“杀死一个人如同杀死全世界的人,救活一个人如同救活全世界的人。”所以妄杀一人的罪过如同杀害全世界人的罪过,救活一人如同救活全世界人的回赐。)
其次饮酒在圣传真道中定为大罪;淫乱,包括同性恋,冤枉贞洁的妇女,后来伊玛目加上冤枉贞洁的男女穆民都算是同等罪过;言行上相反教门,相反穆斯林的父母是大罪;临阵逃脱是大罪;霸占孤儿的财产是大罪;作伪证(明明一件事情是这样的,却因为是自己的亲属而歪曲事实)是大罪;吃高利借贷是大罪;在斋月无视教法、无教法根据故意开斋、故意吃饮定为大罪;割断骨肉亲情是大罪;发假誓是大罪;吞食他人的财产是大罪;称量不公,即大秤小斗是大罪;无故提前礼拜,行贿受贿,自杀、自残肢体,即把自己的手指、脚趾砍断等也定为其中之一,还有离间夫妻,用各种手段离间夫妻之间的感情,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,对行亏的人出主意说谗言,拒绝交天课,戒善命恶,中伤诽谤学者,用火烧杀动物(因为用火的罪刑是真主的特权,任何人没有权利用火来烧动物,用火烧动物的人有可能受到火刑),妻子无故拒绝丈夫等。这些都视为十一件大罪中的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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